年会|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2018年年会简报(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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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共11554字,阅读时间约23分钟。




2018年10月20日,由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湖南师范大学主办,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承办的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2018年年会暨2018年全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在枫林宾馆湖南厅胜利开幕。本次年会的主题为“新时代环境法的新发展——流域(区域)环境法治的理论与实践”。出席会议的有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任海泉、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负责人吕忠梅、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委员谢勇、湖南省法学会党组书记康为民、湖南师范大学副校长周俊武等领导,来自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武汉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复旦大学、中山大学、天津大学、中国海洋大学等高校及科研机构、司法部门、环保组织的350多名环境资源法学专家学者和实务工作者参加了会议。



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2018年年会暨2018年全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开幕式


Part.1



主持人:秦天宝(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秘书长)


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2018年年会暨2018年全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马上就要开始,在这个会议正式开始之前,首先允许我介绍一下与会的嘉宾。参加这次会议的有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任海泉同志,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负责人吕忠梅教授,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委员谢勇同志,湖南省法学会党组书记康为民同志,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原会长蔡守秋教授,以及我们的东道主湖南师范大学副校长周俊武先生,参加会议的还有来自北京大学、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重庆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上海财经大学、武汉大学等国内一百多家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的代表和同志,再次对大家表示热烈的欢迎。开幕式由我本人秦天宝主持,下面首先有请湖南师范大学副校长周俊武先生致辞。

 

周俊武(湖南师范大学副校长)尊敬的任海泉副会长、尊敬的吕忠梅副主任,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大家上午好!


值此湖南师大八十周年校庆即将到来之际,我们十分荣幸地迎来了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2018年年会暨2018年全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的胜利召开。首先,请允许我代表全体师生向莅临本次会议的各位领导和专家表示诚挚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置身于岳麓山下、湘江河畔的湖南师范大学,对于青山绿水的认识更为深刻。保护好这一方“山水”,呵护好生态环境更是全体师大人的广泛共识。


环境治理和保护既要靠全体公民的自觉,更离不开法学理论的完善和法治体系的健全。长期以来,我校法学院高度重视法学,尤其是环境保护法的科学研究与咨政建言,早在上个世纪90年代初开始,我国第一代环境法学者陈汉光教授等,就创建了环境资源法学研究所,目前该所已经成为省内唯一具有培养环境法学博士研究生和博士后流动站资格的教学科研机构。近五年来,该所先后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2项,国家社科一般项目5项,司法部项目5项,省厅级项目百余项。在理论研究硕果累累的同时,环境法所在生态法治建言献策方面成绩斐然。“生态环境保护法治研究中心”被评为湖南省专业特色智库,先后承担《湖南省洞庭湖条例》《湖南省湘江保护条例》《湘江流域生态补偿(水质水量奖惩)办法》等地方性立法的草案起草和立法后评估工作,得到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沈跃跃、时任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谢勇、时任副省长戴道晋、省政协副主席张大方等领导批示肯定,有的建议还进入湖南省政府、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法制办的文件,进入了湖南省人大立法程序,有力地服务了政府决策,产生了重大影响。


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在座的各位领导、各位专家的关心、支持。本次会议在我校召开,对学校师生来说,是一次很好的学习机会,并将进一步推进我校法学学科,尤其是环境法学科的建设,提升学术水平。真诚地期盼各位领导、专家为我们学校法学的发展问诊把脉、不吝赐教,并一如既往地给予支持和帮助。最后衷心祝愿各位领导、各位专家在校期间生活愉快,万事顺意!预祝本届年会圆满成功。谢谢大家!


Part.2



主持人:感谢会议的共同主办方湖南师范大学副校长周俊武先生的热情致辞,我们也衷心的祝愿湖南师范大学80年华诞快乐,祝愿校运昌隆。下面我们有请第二位,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的负责人吕忠梅教授致辞。

 

吕忠梅(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负责人):各位环境法学界的同事:大家上午好!


我们今天在一个收获的季节,开一次展示我们收获成果的会议,我想我们每个人由衷地感到喜悦,因为是由我们来享受这个丰收的快乐和幸福。这次会议选择的时间,我昨天一下飞机李爱年老师告诉我:“今天是个好日子”。今天确确实实是个好日子。我们这么多环境法学者能够在这个岳麓青山、湘江绿水边来召开这样一次会议也十分的难得。看到大家,我在这里要充分的表达我的三个感谢:第一,我们今天能够坐在这里来召开这么一场会议,大家提交了这么多论文,我要感谢我们这个时代,如果没有生态文明时代,如果没有中国对于生态文明的高度重视,我们环境法学没有今天这么多的成果、没有这么多的机遇、也没有这么多的人才涌现。第二个,我要感谢,我们法学会以及法学会下的研究会这样一个平台,因为有了中国法学会的组织和领导,有强有力地指导,对于我们环境法学会的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另外,我们环境法学界这么多的学者能够在这样一个旗帜下,聚集在这么一个平台上,我们一起来为中国的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法学的发展作出我们的贡献。因为有了我们这个学会、有了我们学会里这么多成员,所以我看到一年来我们做了非常多的工作,也涌现出一大批人才。我特别欣慰的有三个方面:第一个方面,学会从去年换届以来到现在为止,一年多一点的时间,我们的一批有重大影响的成果在涌现;第二个方面,我很欣慰,我们的一批年轻环境法学者在成长,大家看到现在不管从各种统计数据上面展示的各法学学科,不管是项目、论文、获奖数、人才项目,环境法学科不仅没有缺席,而且环境法学科在有些方面还走在前面;第三个方面,是我们学会的凝聚力和影响力正在日益扩大,我们在中国法学会的各个平台上,中国环境法的三大论坛从来不缺我们的声音,而且我们的声音越来越响亮。所有我特别感谢中国法学会和环境资源法研究会这么一个平台。第三,感谢湖南师范大学,承办一次会议,我们都知道其中的辛苦,现在我感受到不光是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的老师们举全院之力承办这次会议,学校也给予了极大的支持,给我们提供了非常好的会议服务,以及为我们提供能够聚集在这里的条件,我们的同学老师齐上阵为我们做了细致周到的安排,没有他们的辛勤付出,我们这次的会议可能开不成。


在充满了感谢、充满了感激之情的情况下,我们用什么来回报?用高质量、高水平的会议成果。所以我有一点寄望,我们这次会议的主题是:流域治理,这次会议的论文经过遴选,我们的发言人也是在所有提交会议的200多篇论文经过层层筛选,选出60位的发言人。在前期会议准备非常充分的情况下,我希望与会的各位,我们围绕会议的主题,认真准备并且充分的交流学术观点,最终能够形成一个高质量的会议成果,我们的这个会议成果能够真正的为中国流域治理的法治建设,也能够为环境法的建设,为整个法学的建设作出我们研究会的一份贡献。我相信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我们的会议能够成功地举办,我也希望我们的会议能够取得圆满成功,谢谢大家!


Part.3



主持人:这是对我们肯定和期待,下面我们有请湖南省法学会党组书记康为民先生致辞。

 

康为民(湖南省法学会党组书记):尊敬的海泉副会长,尊敬的忠梅副主任、谢勇副主任,各位专家、学者:大家好!


金秋时节,我们相聚在岳麓山下,湘江河畔,非常高兴受邀参加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2018年年会暨2018年全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这次会议是全国环境资源法学领域的一次盛会,也是我省法学法律界的一件大事、喜事。在此,我谨代表湖南省法学会对本次会议的隆重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向参加会议的各位领导、专家、学者表示热烈的欢迎!


近年来,在中国法学会的指导下,在湖南省委、省政府和省委政法委的领导下,湖南省法学会团结全省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围绕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智库作用,开拓创新、主动作为,在政治引领、课题研究、法治宣传、法学交流、自身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开创了法学会工作新局面,为推动法治湖南、平安湖南建设,为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同时,省法学会还积极与其他兄弟省市法学会、中国法学会所属研究会加强沟通交流,在课题研究、人才培养等方面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交流与合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这次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2018年年会在长沙召开,就是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与我省法学会之间开展更加广泛的交流合作的一个很好的契机。

借此机会,我谈谈到法学会工作半年来的感受,顺便汇报省法学会开展相关工作的情况:


一、要以党的领导统筹法学会工作


党的十八以来,党中央提出了一系列依法治国新思想新理念新战略,特别是明确提出了要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统一集中领导,更好地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这为新时期做好法学会工作指明了方向。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我们必须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于法学会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充分发挥各级法学会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确保法学会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近年来,我省各级法学会按照中国法学会加强党建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加强思想政治引领、推进法学会党组建设、推动法学会改革工作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法学会保持了较强的凝聚力和创造力,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能够保持清醒头脑,坚定政治立场,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二、要当好全面依法治国的“智囊团”


法学会要充分发挥专家荟萃、中立性、第三方优势,加强全面依法治国重大现实问题研究,发挥好“智囊团”的作用。既要注重加强对法治及相关领域基础性问题的研究,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理论支撑,又要增强理论界与实务界的联系沟通,着力开展应用型研究和法治实践,推进研究成果的应用转化。省法学会高度重视研究会工作,我们已经建立起涵盖各学科的相对完备的学术研究会体系,近年还在不断地发展、充实、完善。省一级的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我省是全国建立最早的省份,以我们湖南师大为基础,省里面好几个研究会都是以师大为基础建立的。湖南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近年来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调查、研究工作,组织专家学者参与《中共湖南省委关于服务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深入实施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大力推动湖南高质量发展的决议》的制定和解读;与日本滋贺县立大学环境科学学院开展合作研究,并筹建中日(洞庭湖—琵琶湖)治理政策法治研究中心;还组织专家学者广泛参与法学会课题研究、专家库建设等工作;司法部门设立了专门的环境资源的审判、检察机构,依法公正审理相关案件。


三、要当好生态环境保护的“守望者”


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要把生态环境保护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2013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南考察时特别强调了生态环境保护问题;今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来湘视察长江经济带发展情况,对我省提出了“守护好一江碧水”的明确要求。当前,湖南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尤其是湘江、洞庭湖治理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尽管仍然存在水污染问题、开发与环保的冲突问题、流域管理的条块分割与碎片化治理问题,但全社会已形成了要从源头上解决这些问题的共识。本届年会的主题是“新时代环境法的新发展——流域(区域)环境法治的理论与实践”,这个主题与时代的要求和我省的需求十分契合,希望本次会议的成功举办,能为我省破解长江流域治理和“一湖四水”等跨域法治保障问题带来新思路新理念,为推动美丽湖南建设和全省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和智力支持。


本次大会的召开必将为我国的蓝天保卫战贡献力量,为富饶美丽新中国增光添彩。预祝本次会议取得圆满成功!祝各位领导、专家、学者在湘期间平安健康,万事顺意!


Part.4



主持人:谢谢康书记的致辞,谢谢湖南省法学会对我们本次会议的举办提供的各种支持和协助,下面我们有请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委员谢勇先生致辞。

 

谢勇(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委员):各位专家学者,各位老师:上午好!


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2018年年会暨2018年全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经过认真地筹备,今天正式开幕了。刚才,周校长代表大会湖南师范大学,吕忠梅教授作为研究会主要负责人,为民书记代表湖南省法学会分别致辞,让我们深受启发、深受鼓舞。


当前,全国上下都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我们这次大会是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十九大后第一次“年度大聚”,也是大家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会习总书记生态文明建设思想,将政治的自觉、学术的探索性紧密结合,交流心得体会,激活头脑风暴的一个好机会。


借这个机会,我也有三点想法在这里与大家分享:


第一,环境法学研究要坚持进一步推动生态法治文化创新机制研究与建设,实现“提标”中“提质”。习总书记指出,我们要坚持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最根本的还有一个文化自信。文化自信,是更基础、更广泛、更深厚的自信。文化,既内在于人们的思想和意识,又外在于人们的生产和生活方式、制度和规制等,文化动力不仅是“软实力”,也是“硬功夫”,对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物质性推动力,我们的研究看齐新时代生态法治导向,立言立法,辅政资政,实现“器”层面的提标,也要重视生态法治文化,收获“道”层面的提质,向全世界清晰地阐明生态法治的中国模式、中国经验、中国智慧,使研究成果自信展现“天人合一”的中华气派、中华哲学和中华文化,以生态文化为导引,形成法治发展力,释放以生态价值为中心、以法治创新为动力,在美丽中国建设中彰显生态文明的活力。我理解,即使在国际交流中间,我们的环境法治研究所彰显的生态文化也可以为党中央提出的、习总书记倡导的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作出我们的贡献。


第二,环境法学研究要坚持以研究回答新时代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作为主攻方向,实现“创新”中“创牌”。时代是思想之母,实践是理论之源。生态法治研究要着眼大局,贴近现实,走进实践,以正在做的事情为中心,以研究回答新时代重大生态法治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顺应环境治理主要矛盾的深刻变化和高质量发展的根本要求,力争理论探讨与实践推进、基础课题与对策应用、前沿突破与问题破解“三结合”,搞研究、出精品、推力作、促转化,成为党委政府信得过、靠得住、用得上的思想库、智囊团,打造一批有影响、有特色、有地位的生态法治学术品牌。


第三,环境法学研究要坚持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提升整体素质的努力方向,实现“聚智”中“聚人”。这几年,我们欣喜地看到,在中国法学会有力领导下,在吕忠梅会长的亲力亲为、全体成员积极参与下,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取得长足进步,扩大了国际国内影响。好风凭借力。下一步,我建议紧跟长江经济带环境治理等一些中央关注的大事、要事来做实、做好,利用好洞庭湖流域治理等载体,在资政实践中锤炼队伍,在为民建言中壮大影响,强化人才方阵建设,打造一支明政策、精理论、强创新、敢担当的研究铁军,进一步落实政治领会、研究立会、成果兴会、人才强会、创新活会、从严治会,增强大作为意识,推出大研究成果,拓展大资政平台,成就大环保事业。


最后,祝愿会议会取得圆满成功!祝愿大家工作顺利、工作进步、身体健康!谢谢大家!


Part.5



主持人:谢谢我们委员对我们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从方向方法和队伍等方面提出了殷切的期待和良好的建议,最后我们有请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任海泉致辞。

 

任海泉(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尊敬的忠梅主任、谢勇主任、为民书记、俊武校长和各位领导、各位嘉宾、全体与会代表:


秋风送爽,丹桂飘香。在这美好的金秋时节,在美丽的古城长沙,在历史悠久、底蕴深厚的湖南师范大学,我们迎来了一年一度的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年会。首先,我代表中国法学会,向年会的顺利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向与会的嘉宾和同志们表示亲切的问候!非常高兴能参加今天的年会,刚才听了几位领导的致辞,很受启发,下面我主要讲三点意见。


一、2017年是中国生态文明法治建设进程中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一年,生态文明立法、执法、司法工作都取得了明显进步


我们经常在思考一个重大的问题,怎样既加快经济发展又保护自然环境。从发达国家走过的道路来看,有两大抓手,一是法治,一是科技。我们现在学欧美国家,看到的都是蓝天白云绿水青山,当年不是这样的,轰轰烈烈的工业革命曾经给欧美国家带来普遍的环境污染,老牌工业国英国尤为严重。1878年爱丽丝公主号游船在泰晤士河沉没了,落水人员当时救起来没一点事,但是第二天有640个人因为河水污染中毒而死亡,皮肤溃烂。1952年12月5号到9号伦敦烟雾弥漫,短短四五天时间就有12000多人因为空气污染而丧生,主要是烧煤污染,当时的雾霾比我们现在严重的多。不断发生的环境悲剧推进了英国的环保立法和政府功能建设,实际上也是从环保立法开始,不立法没人愿意投入、没人愿意受理,实际上是国家的意志和人民的愿望变成强制手段来保护环境。再者用科技的手段通过经济的手法来做,一直到1983年8月31号泰晤士河污染事件发生的150年后首次发现有鱼,引起了系列轰动。我们国家很早就接受了西方国家的经验教训,中央很多年前就提出要抓环境保护,党的十六大、十七大、十八大以来生态文明法治建设和制度工程两方面抓的越来越紧。就生态文明法治建设来讲,2017年又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这一年的成绩可以从生态文明立法、执法、司法三个方面来看。


第一,生态文明立法方面。党的十九大报告对生态文明建设作出总体要求和具体部署,首次将人与自然、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矛盾纳入主要矛盾的范畴。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了按流域设置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机构试点方案等十九个指导性文件。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修改、废止了一批与环境资源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首次将“为生态保护服务”纳入测绘法立法目的,确立了河长制,明确了人民检察院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方面应履行的职责,修订了《海洋环境保护法》等十多部法律。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等法规,环境保护部、国家海洋局、国土资源部、水利部、财政部、农业部等单独或联合发布、修订、废止了一批环境资源和生态保护方面的规章。各地也积极制定、修改了一批地方性立法文件,增加了一些新的保护措施。还参与制定、缔结有关国际环境公约,制定和修订了一批环境资源标准。


第二,生态文明执法方面。环境保护部单独或联合有关部门制定一批环境资源规划,发布《关于推进绿色“一带一路”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禁止洋垃圾入境推进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深化环保相关制度改革,持续推进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水利部联合公布《扩大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开展环境保护督察,中央环保督察组完成第三批、第四批15个省份环保督察工作,受理群众信访举报7.2万余件,立案处罚1.9万件,立案侦查736件,问责1.15万人,实现全国31个省(区、市)中央环保督察全覆盖。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全国实施环境行政处罚案件23.3万件,罚没款数额115.8亿元。


第三,生态文明司法方面。从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到环境保护部、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都出台了一批环境资源司法文件。全国法院审结环境资源民事案件161565件,审结环境资源行政案件27445件,审结环境资源刑事案件21878件。全国检察机关共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34859人。加强环境资源司法政策指引,发布了一批环境公益诉讼、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典型案例与绿色发展司法保障意见。推进环境司法研究和国际合作,开展了一系列重要的学术与外事活动,进一步增强了中国与世界各国环境司法的沟通与交流。


二、2018年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年会议题重要,意义重大,令人期待


2018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一个总结经验、展望未来的时间节点。40年来,我国不断加强生态文明法治建设,成效显著。法治实践的日益进步,同样促进了环境法理论不断走向科学化。


这次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年会的主题是“新时代环境法的新发展——流域(区域)环境法治的理论与实践”,这是一个紧扣法治现实、面向法治未来的重大研究议题。近来,大家都在认真学习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这是中国第一次以中共中央的名义召开环境保护大会,媒体列举了多个“第一”。我最强烈的感受是,这次会议明确提出了“习近平新时代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在大会上的讲话,对新时代生态文明思想进行了全面论述,从战略高度明确了生态文明建设根本大计的历史地位,深入阐述了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生态文明的重大意义,明确提出了新时代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必须坚持的重要原则、基本遵循,深刻回答了为什么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什么样的生态文明、怎样建设生态文明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体现了历史性、时代性、哲学性、理论性、实践性和全球性,彰显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科学完整的理论体系。我认为,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有三个方面值得我们深刻理解:


(1) 首次提出“生态文明体系”。提出这个体系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以生态价值观念为准则的生态文化体系。二是以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为主体的生态经济体系。三是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的目标责任体系。四是以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保障的生态文明的制度体系。五是以生态系统良性循环和环境风险有效防控为重点的生态安全体系。生态文明体系的提出意味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向生态文明的全面转型,是中国共产党用“绿色执政”引领中国未来的发展的执政理念的具体体现。


(2)对“美丽中国”目标的新要求。十九大报告提出了建设美丽中国的两个阶段及其目标。第一阶段是从2020年到2035年,目标是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中国基本实现。第二个阶段是从2035年到本世纪中叶,要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需要注意的是,总书记在这次的讲话中,对第二个阶段的目标提出了更明确具体的要求,即生态文明全面提升,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全面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生态环境领域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实现。


(3)生态文明建设的六大原则。第一个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强调要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第二个是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第三个是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强调生态惠民、生态利民、生态为民。第四个是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强调要统筹兼顾、整体施策、多措并举,特别提出要进行“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的管理”。第五个是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强调加快制度创新,强化制度执行。第六个是共谋全球生态文明建设,强调深度参与并引领全球环境治理。


在习近平新时代生态文明思想指引下,环境法学研究迎来了新的发展阶段和发展契机。新时代非常重要,时代不同理念也就不同,法治理念研究也应有所不同,过去解决大事件矛盾主要是落后生产力不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速度的需要,速度放在第一位,虽注重环境保护但是不够,现在是有人民群众强烈的要求。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更应当积极作为,组织广大学者关注新时代环境法的新发展这一重大议题,继续为环境法学研究贡献智慧。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本次年会设置的“流域(区域)环境法基础理论”“流域(区域)环境立法理论与实务”“流域(区域)环境法基本制度”“国际法与比较法中的流域(区域)环境问题”“流域(区域)环境纠纷解决”等分议题都具有重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我十分期待本次年会形成丰富的学术成果,期待各位专家学者提出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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